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南溪区滨江幼儿园决定面向区内学校公开选用1名在编在职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单位及名额
选用名额共1名。选用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南溪区2016年滨江幼儿园面向区内学校公开选用在编在职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用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二)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不得报考;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8月11日。
三、选用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溪区人才交流中心(文化广场政务中心二楼)
3.报名提供材料:本人近期半身免冠1寸相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具体岗位条件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考务费100元。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12日下午16:30-17:00在教体局政工股领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教体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全过程,在选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相关制度的,报考或选用资格一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内容: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幼儿纲要》《幼儿指南》及幼儿教育专业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开考比例:本次选用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四)确定选用人选
根据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选用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参加工作时间先后确定选用人选;参加工作时间也相同的,按现任职务层次高低确定选用人选;现任职务层次相同的,评定时间相同的,则均不选用。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确定的拟选用人员,在南溪区门户网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选用手续办理
拟选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及工资性福利由原单位计发。
四、特别提示
(一)请选用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选用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选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监察局3322342 教体局3324549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