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选调人选
按岗位选调名额,根据教师个人积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选调人选。
统考学科教师:最后一名积分出现并列名次的,根据四学期前10%,前11-20%,前21-30%,前31-40%,前41-50%分段计分,依次按照每段积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前一段积分相同,则根据后一段积分录取,依次类推,若41-50%分段积分仍相同者,则均不选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最后一名积分出现并列名次的,首先按个人参加工作时间先后确定选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相同的,则按职称评定的级别档次高低确定选调人员;出现职称级别档次相同的,则按评定同级别职称档次时间先后确定选调人员;若出现职称级别档次相同,评定时间相同的,则均不选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