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及家长朋友们:
根据今年省考试院高考工作统一安排,8月13日(星期六)为志愿填报日。现将相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填报内容:
填报文理类、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征集志愿。
二、填报时间:
8月13日(星期六)9:00-17:00
特别提醒:填报志愿的时间只有8个小时,请考生务必合理利用时间。上午9点刚开始志愿填报,流量过于集中容易造成网络不畅,请大家耐心等待,或者选择错开该时段填报;同时不要在临近截止时间前上网填报志愿或修改志愿,避免因网络、设备等出现问题而无法及时完成填报。
三、填报志愿网址为:
http://wsbm.sdzk.cn
考生必须通过该网址按时完成志愿填报工作。考生根据本人实际,在同一录取批次内,艺术文和文科之间可以选择一类;艺术理、体育、理科之间可以选择一类。
四、填报依据:
本次填报的各类专科征集志愿,均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届时发布的内容为准。
五、考生填报资格:
达到各类专科填报资格的考生(含文、理、艺术、体育、春季高考),只要符合省考试院8月3日公布的“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志愿填报资格线”(见附件),且尚未被任何高校录取,均可以根据本人实际选择填报夏季高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及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春季高考专科(高职)及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分段培养招生(夏季)”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含春季高考)”的考生,需要符合省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资格线和条件。
针对以上内容特别提醒说明:
1、符合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含春季高考)报考资格的考生,取得高考成绩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含春季高考)”的报考资格为:(1)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16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不符合上述条件,未通过省考试院审批的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2、参加了春、夏季高考,并达到相应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兼报春、夏季志愿。如同时被录取,由考生按照省考试院规定,于8月18日、19日自行上网(http://wsbm.sdzk.cn,报名和填报志愿的网址)确认报到学校,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今年高考录取。
六、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
(一)夏季高考文理类专科(高职)及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春季高考专科(高职)及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为降低被高校退档的可能,建议考生在所选择志愿院校中的“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中尽可能选择服从,省考试院在《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解读》中指出:考生选择专业不服从调剂时,一定要慎重。
(二)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填报志愿,切勿漏报、迟报、误报。按省考试院相关规定,如果错过志愿填报时间一律不得补报。
(三)填报志愿前后请考生密切关注省考试院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dzk.cn)和“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上发布的有关信息,包括招生文件、政策规定、招生计划(特别是征集志愿计划、计划变更情况)、录取情况等,准确填报本人的志愿。
(四)省考试院下发的《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意见》相关重要规定(摘录),请考生认真执行。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应尽早填报志愿,避免因网络不畅、忘记密码等原因耽误填报。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凭密码上网确认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3、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补报志愿申请,也不允许考生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4、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近日省考试院再次强调:考生要增强高考志愿填报的安全意识,科学设置并妥善保管自己的填报密码。要严格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由本人完成高考志愿填报,防止被他人篡改高考志愿。
预祝考生填报志愿顺利!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