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省首批四星级、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占地213亩,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学生餐厅、实习工场、培训中心等。全日制中专学生5000余人,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学生2000余人,教职工268名。学校开设机械加工技术、计算机应用、学前教育、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园林、建筑设备安装、汽车维修、财务管理、化工等20余个专业。学校荣获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课改实验学校、省绿色校园、省优美校园等荣誉称号。
为了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的推进学校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4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应聘专业
岗位。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4-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好后并粘贴2张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凡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其它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其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其岗位招聘。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灌云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采用闭卷答题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8月30日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为中职相应岗位专业学科内容。
2.面试形式:说课,满分为100分。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灌云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云县教育局参照《2016年江苏 报考指南》规定的考察(政审)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二)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一次性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灌云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8659212(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招聘政策咨询
灌云县教育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8852016(灌云县教育局)。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灌 云 县 教 育 局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