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6年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6〕150号),现制定2016年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黄石环境监测站采用结构化面试与现场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l.公共试题1道,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分数占比为40%。
2.专业试题2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数占比为60%。
(黄石环境监测站公共试题分数占比为20%,专业试题分数占比为40%,现场实际操作分数占比为40%)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三)各类面试试题均按答题时间每道题4-5分钟掌握。现场实际操作按每道题10分钟掌握。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由省环保厅或委托各招聘单位所在地环保局或招聘单位具体组织。根据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和考生情况,共设6个考点8个小组分时分别进行。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每个面试小组考官人数均为7人。
(二)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兼记时员),1名核分员。监督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在系统纪检监察人员中选派;记分员、核分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抽选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三)确定面试考生
面试考生确定后,由各招聘单位至少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
四、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4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
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四)答题(现场实际操作)时间为每道题4-5分钟(10分钟),答题到3-4分钟(9分钟)时记时员应提醒考生,到4-5分钟(10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现场实际操作);
(五)考生答题(现场实际操作)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进行面试。各招聘单位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
面试地点: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面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167539(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167192(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机关纪委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