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2016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将组织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中小学及幼儿园)人员进行选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岗人员
选岗人员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人员名单附后。
二、选岗时间、地点
2016年8月12日上午在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一号楼260房间(县教育局会议室)选岗。报考昌乐一中·英才实验学校和昌乐二中·美加实验学校的考生须于上午8:30前到选岗地点报到,其他考生须于上午9:30前到选岗地点报到。
三、选岗办法
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具体工作单位附后)。同一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首先签定服务合同,然后持身份证参加选岗。
2.选岗时,考生必须在2分钟之内选择单位并签名确认。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与调换。
3.选岗开始后未及时到达者,其他人员在其未到达前继续选择。选岗结束仍未到达或拒绝选岗者,视为自动弃权。
4.咨询科室:组织人事科,电话:6221856、6239106。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