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省评高级职称
评审软件的使用说明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度省评高级职称评审数据继续使用新版《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http://sdzc.sdeic.gov.cn/。另外,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软件仍需同时上报。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省评高级数据申报工作,现将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请申报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及各级审核单位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网上注册,确定申报数据的路径申请、路径审批等初始化工作。
整体流程主要分以下四步:
一、单位注册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注册。
*注意事项:1、单位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包括:劳务派遣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等各级审核部门)按照“职称软件使用说明”要求,逐步完成系统注册。
2、单位注册时暂不使用动态令牌。单位注册完成,需等待省里系统管理员审核认证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单位注册一经认证通过后,今后再无需注册。
3、单位注册时必须上传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照片方可通过认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必须与本单位法定全称一致,且唯一。单位注册或者登录后,需将本单位信息填写准确、完整,以有利于数据的统计分析。
4、各基层单位、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须由专人负责系统维护工作,如有调换系统管理员等情况,务必将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顺利交接,以免影响今后职称申报工作。
二、单位逐级向上申请申报路径,同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下级单位报送的路径申请。(详见附件1、2)
*注意事项:1、登录系统后,单位应逐级向上申请申报路径,如果申报路径未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生效,则应由上到下逐级“驳回”,并注明驳回理由。路径申请一经审核生效后,今后无需再申请。
2、单位申请申报路径时申请的申报系列(专业)一旦生效,无法修改、删除。
三、申报人员注册,登录并填报数据,检查无误后上报。
*注意事项:1、根据人事档案隶属关系,申报人员在填写数据时必须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办代理(托管)的人员,应在系统“基础信息”界面填写人事代理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全称”,并在“档案托管单位”栏填写:档案管理部门全称。另外,在系统“基本信息”界面的“现所在单位”栏分别按:单位代理的填写:xxx公司;个人代理的填写:xxx公司(个人代理)、劳务派遣的填写:xxx公司(劳务派遣)格式填写。
(2)人事档案由各企事业单位管理的人员,应在系统“基础信息”界面填写现工作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全称”(如果现工作单位没有自己的组织机构代码,则可以填写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档案托管单位”栏不能填写任何信息。另外,在系统“基本信息”界面的“现所在单位”处填写:现工作单位全称(必须与印章一致)。其中,企业自行管理工人身份人事档案的单位,应根据社保缴费隶属关系向对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申报路径;在烟台市参保缴费的单位,在路径选择时,直接向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申报路径。
(3)县市区所属单位及人员的路径建立和信息填报,由各县市区参照以上两条执行。
2、信息录入完成且检查无误后,保存、上报数据。数据按照申报人员在系统“基础信息”界面填写的“组织机构代码”和“法定全称”向上呈报。而纸质材料(如一览表等)必须根据业务关系逐级向上报送、审查、并加盖公章。
3、申报人员注册时,必须严格使用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4、申报人员在系统的“基础信息”界面必须准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5、申报人员必须等待“有组织机构代码的法人单位”注册且认证通过后,方可登录到系统的信息录入界面。
四、单位数据审核,审核通过后,对通过人员推荐排名,最后上报。
*注意事项:1、单位根据审核情况,点击“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退回”三个选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详见附件1、2)
2、数据“审核通过”后,必须点击【设置排序】按钮对通过人员进行排名,全部排名结束后,将数据由下到上逐级上报。
3、“退回”流程必须由上到下逐级退回。
注:1、职称软件详细使用方法请查阅附件1、附件2。
2、市直单位请咨询烟台市人社局6683247,县市区属单位请咨询当地人社局。
二Ο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