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除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基本要求,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综合管理岗位: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能力,管理、协调能力较强,具有培训工作管理经验者优先。
财务管理岗位: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熟悉国家财务管理法规和政策,掌握财务业务管理有关知识,熟练操作各类财务软件。具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