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6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告要求,我校制定了《南昌大学201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方案》,并报省人社厅审核同意,现特将招聘考试工作日程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资格初审合格和需补充支撑材料的待定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8月12日在南昌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cu.edu.cn/)“辅导员招聘报名”栏中予以公示。请资格初审合格和能提供补充材料的待定人员,于8月15日9:30-16:30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楼113、114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8月15日16:30前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带好本人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附件中的主要证明材料必须带齐)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带好一寸免冠证件照三张。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请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携带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考试用具,于8月16日14:30前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楼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8月16日14:30-17:30,具体考场信息见本人准考证及研究生楼前公示栏。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开考后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按自动弃权处理。
笔试形式为“申论”类型,考核内容为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记为“合格”,方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三、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的人选(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如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允许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8月18日下午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辅导员招聘报名”专栏中进行公示,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根据公示名单,请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携带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8月19日9:30到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具体地点公示时进行通知。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行心理测试,按自动弃权处理。心理测试未达到常模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也不安排人员递补。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请心理测试达到常模的考生,携带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8月19日14:20前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楼参加面试,具体考场信息见楼内公示栏。面试于8月19日14:30开始,14:20由考生现场抽取入场顺序。请考生提前到达考场,14:20前未到者不得进入考场面试,按自动弃权处理。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面试考官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各占50%。面试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为考生面试成绩,由主考官采取隔位法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记为“合格”,方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的原则统计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由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入围),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将于8月19日晚间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辅导员招聘报名”专栏中进行公示,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五、体检时间及地点
根据公示名单,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空腹于8月20日9:30到南昌大学东湖校区医院进行体检。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如体检有不合格的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昌大学人事处网站“辅导员招聘报名”专栏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学校编制内聘用。新聘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专职辅导员岗位上的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年限内不允许转岗。
南昌大学人事处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