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成都高新区2016年面向全国选调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公告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