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市潮南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潮南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1073 次 日期:2016-08-15 1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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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区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推进区域治安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我区创文工作步伐,经潮南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5名,其中特保队员25名,交通协管员40名。特保队员设置职位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普通特保队员)18名,B类(兼职中巴车驾驶员)2名,C类(训犬员)5名。交通协管员设置职位为D类。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报考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8年8月9日至1988年8月9日出生)。

3、具有汕头市户籍,初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优秀青年或复退军人。

4、除A类(普通特保队员)职位设置男性10名,女性8名之外,其余职位均要求男性。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男性要求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要求身高在1.58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严重视听、语言障碍,无精神及心理疾病。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治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7、本人和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政治历史清楚,没有重大问题。

8、报考训犬员、兼职中巴车司机的,须有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报名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或有效的工作履历证明;人员的年龄、身高可适当放宽限制;报考训犬员户籍地不受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时间三天。

(二)报名地点: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商业城金潮家私四楼,即华南广场肯德基西侧)。联系电话:0754—82322823、0754—87791841。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5张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备)。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即A类(普通特保队员)、B类(兼职中巴车驾驶员)、C类(训犬员)、D类(交通协管员)职位】。填写报名申请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者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报考者的语文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法律基本常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分别按四类职位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阶段每类职位预位递补分别为A、D类各5名,B、C类各2名)、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安排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体能测试:男性项目为俯卧撑、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女性项目为仰卧起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和立定跳远。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标准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分析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和标准另行通知。

4、优惠加分:退役士官士兵和警察类院校、体育院校毕业生的统一加10分。

5、考试计分: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笔试占40%、体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和优惠加分四项相加合计作为总成绩(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分别按四类职位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以语文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政审

分别按四类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相关政审考察。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则分别按四类职位招聘人数的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递补对象。本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工作职责、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职责:

特保队员的主要职责:在公安民警的指挥监督下,开展治安巡逻、卡口值守、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处置突发事件、治安检查等警务活动;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协助寻找、保护现场相关证据,协助盘查、堵控、抓捕、看管、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采集公安管理服务信息等辅助性警务活动。

交通协管员的主要职责:协助区公安交通民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交通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等。

(二)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区公安分局委托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理劳动管理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实行劳务派遣。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3个月,聘期3年,期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以及队员工作表现办理续聘手续。对不胜任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者,由区公安分局提请有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予以解聘。

(三)薪酬待遇。特保队员每人月薪酬3100元(含按规定办理的单位及个人部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部分的费用);训犬员和兼职中巴车司机的薪酬面议。交通协管员每人月薪酬2700元(含按规定办理的单位及个人部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部分的费用),另有绩效奖金人均300元。今后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情况,逐步提高聘用人员工薪报酬。

五、组织实施及信息公开

由区公安分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机构,办公室设于区公安分局政工室。具体负责招聘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754-877791841。招聘信息可登录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潮南在线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TCN_CNZX)。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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