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遴选办法
面向区外遴选优秀教师以“评审+面试”的方式进行;面向区内遴选优秀教师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1.评审办法
面向区外遴选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业绩材料实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4。同时间段(自然年度)获得相同类别的荣誉称号或奖项只按最高层次计分,不累加。根据评审得分情况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向区内遴选的优秀教师,不进行评审。
2.面试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面向区外遴选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最高不超过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若遇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评审量化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向区内遴选优秀教师,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办法
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