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安市林业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690 次 日期:2016-08-15 16: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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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林业局直属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见附表1)

1. 广安市林业局工作人员1名;

2. 广安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植物检疫站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名。

二、遴选范围

从全市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广安市林业局工作人员需具有会计及相关专业;报考广安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植物检疫站人员需具有森林保护、林学等相关专业。

3.一般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符合调动相关条件。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2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林业局科技与人事科(广安市广惠街188号,广安市林业局办公楼三楼纪检组副组长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26-2335018 13551971822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如实填写的《广安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2份及电子版(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林业工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进行公示。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35018 0826-2338768

广安市林业局

2016年8月15日

附件:1.广安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安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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