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
面试考核公告
根据《昭通市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 公告》和《巧家县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 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报考各县区岗位的面试工作由相应县区教育局组织。为认真做好我县2016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 (以下简称“补员 ”)面试考核工作,现将巧家县2016年补员 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坚持在巧家县2016年补员 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
(四)坚持回避原则。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要回避;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有厉害冲突和其它需要回避的,考生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经调查属实,考官应回避。
二、面试考核对象
已在巧家教育网公示无异议的预进入面试考核人员。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前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对所持证件材料现场审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人员则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学历认证报告或验证期在2016年8月25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报考相应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中等师范、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复审时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在录(聘)用以后的见习期1年满之前,必须获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也不再聘用。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8月17日(星期三)、18日(星期四)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资格复审地点:巧家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上午7:30—11:30;下午12:00—18:00;
(二)面试地点:巧家县第二中学
(三)面试科目及考室安排在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核办法
(一)面试考核程序。
1、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由考生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实行封闭管理。抽签代码顺序号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面试时只向考官报告是几号考生,不得泄漏姓名及其他个人及家庭等信息情况。
2、面试考核以说课方式进行,分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进行,考生须在面试前提前半小时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
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考生按报考学科进行说课。
1、说课内容。报考小学岗位的为现行小学教材,其中小学体育和小学英语岗位为初中现行教材;报考初中岗位的为初中现行教材,其中初中心理学岗位的为申报初、高中教师资格证心理学考试教材;报考幼儿园岗位为现行幼儿园教材;报考高中岗位的为现行高中教材。
2、考生根据抽取的课题内容,用40分钟书写说课稿,再按抽签顺序依次到面试考室进行说课。考生书写说课稿和说课时不得透露除本人抽签号外的其他个人身份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人员每人说课时间为10分钟,最后3分钟由工作人员亮牌提醒,说课时间终了,必须停止。面试结束,考生进入休息室,待下一位考生说课结束,当场公布上一位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综合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说课一律使用普通话。
(三)面试课题制作。
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封闭制作。
(四)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每组7人,面试前从专家人才库中临时随机抽取,实行封闭管理。
(五)面试考核评分。
面试总分100分,由考官组进行无记名评分。说课结束,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成绩作面试者最后得分。每场面试结束,由记分员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密封,经主考官、监察员、记分员签名交考务办公室,全部面试结束,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核对考生代码现场启封登分。
(六)考生最后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六、面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面试人员必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面试,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自觉关闭交出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暂为保管,说课完毕后领回。若不服从安排,擅自出入考场或使用通信工具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三)考生只能带考试用笔,不得将其它资料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
(四)在面试前,考生必须在候考室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准备,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在考室门前逗留。
(五)面试人员的住宿费、生活费等一律自理,并注意安全。
七、招聘组织及纪律
(一)应聘者须在各项工作通知的时间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在服务期内若有举报,一经查实,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凡已录(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
(四)整个考录工作,在昭通市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巧家县2016年 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届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八、其它
(一)报考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岗位的,面试时需要考核本民族语言,面试工作由县民宗局、教育局组织。
(二)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面试人员每人交面试考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00元。
(三)面试考核办法由巧家县2016年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870—7121042),如有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
巧家县2016年 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