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单位及人事代理人员:
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人事代理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代理单位于8月20日前报送拟申报人员名单及系列(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有关申报时间及要求,按各高评委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可在各高评委所在部门(单位)网站及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代理单位于8月3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按以上时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有关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请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dzb.lss.gov.cn)“通知公告”及“服务指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栏目查询。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791891
电子邮箱:zbrsdl@126.com
淄博市人才市场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