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聘用期内月工资约2300元/月,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其他
本次考试信息发布网站:环翠区政务网(www.huancui.gov.cn)。
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并且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5233975。
2016年威海市环翠区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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