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85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