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列入事业编制,劳动合同期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并经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此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2930元,绩效工资按学历层次分别为:研究生1600元、大学本科1400元、大学专科1300元。
绩效工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当予以调整。招聘的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招聘的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均由市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