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凉市泾川县安监局/县金融办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泾川县人民政府 阅读:1044 次 日期:2016-08-17 13: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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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县安监局、金融办等两个单位工作人员缺乏,部分业务工作开展较难的实际,经用人单位上报,县人社局审查,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形式,为以上两个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9名,其中:安监局下属安全生产执法大队6名、金融办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含已服务期满转正的各类项目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除外。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年龄和学历要求及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3)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服务期未满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仍在试用期的民生实事、进村(社区)项目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按有关规定应该回避的。

二、遴选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安监局下属安全生产执法大队6名。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矿山、工民建、化工、企业管理、安全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其中矿山(含采矿、地质类专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等专业2人;企业管理、安全管理专业等2人;土建工程类及计算机网络管理等专业2人。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以后出生),公务员或服务期满转正的各类项目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金融办3名。其中文秘岗位1名,综合管理岗位2名。文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文秘、计算机等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服务期满转正的各类项目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综合管理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金融、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服务期满转正的各类项目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016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报名。

2.报名材料。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泾川县县直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泾川县县直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县直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遴选条件和遴选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允许参加选拨考试;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应聘人员于2016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凭身份证在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室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选拔

考试选拔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遴选岗位分类进行。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遴选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遴选岗位,由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直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采取取消、减少遴选计划或放宽开考比例(最大可放宽至1:2)的办法进行调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题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能力。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县直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 书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确定:本次公开遴选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主动放弃。

五、组织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对拟遴选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对拟选拔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规定确定替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选拔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中国·泾川”门户网是发布本次公开遴选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遴选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本次遴选岗位要求应聘者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

5.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

八、监督检查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县人社局等部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933-5939541;

本公告由县直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3-5939541。

附:泾川县县直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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