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明(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招录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二)考生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符合招录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对在招录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招录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