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方向
主要派遣工作地点为周村辖区内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所,具体岗位由区食药局统筹安排。
(二)管理模式
被聘用的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区食药局管理。在合同期限内,协管员实行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管理模式。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办理续签手续。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发工资: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再就业;
2、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