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6年第19号)》的规定,经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决定聘用叶琳娜等4位同志为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月8日16日起到8月24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2091237
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2626020、2626021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6日
附件:叶琳娜等4位同志基本情况
序号 |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1 | 专业课教师 | 叶琳娜 | 女 | 硕士研究生 |
2 | 专业课教师 | 杜玉芳 | 女 | 硕士研究生 |
3 | 专业课教师 | 曾志发 | 男 | 硕士研究生 |
4 | 专业课教师 | 李胜楠 | 女 | 硕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