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乡教师有序流动,调动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决定从本市农村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聘85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与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岗位与职数
1.城区小学教师岗位(60人):语文25人、数学25人、英语10人。(岗位分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2.运河中学初中教师岗位(16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1人。
3.开发区实验学校(红旗中学分校)初中教师岗位(9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政治1人、历史1人。
三、选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1.选聘范围: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为农村小学教师,且在农村任教10周年以上;报考运河中学和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教师岗位,应为农村初中、高中或中专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10周年以上。
2.学历、教师资格、职称条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运河中学和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3.报考岗位学科应与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一致。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近三年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近三年有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日期、地点:2016年8月22日8:30—18:00,邳州市教育服务大厅。
2.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选聘进城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到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邳州教育网下载,亦可现场填写),在报名表规定位置粘贴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共3张),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3.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职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岗位职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开考。
4.领取准考证日期、地点:8月23日15:00-18:00、邳州市教育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6—86626217)
五、考试和成绩公示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邳州教育网上公示。
六、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岗位职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邳州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为保障原学校正常教学,小学毎镇、中学(含车辐中专)每校同一学科限选聘1人,但中学(含车辐中专)每校选聘总人数不超过2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成绩并列的,以近5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奖励或荣誉称号的级别和次数依次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名单公示后,因资格审查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选岗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岗位设置要求,8月29日(星期一)15:00时,在邳州市教育服务大厅进行拟选聘人员选岗工作。届时,请相关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到场,当天下午三点钟准时选岗,过时不候。因迟到错过优先选岗机会的,责任自负,但可以在到场时间的剩余岗位中优先选岗。
选岗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成绩并列的,现场抽取选岗顺序号)依次进行。选岗工作完成后,即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相关人员持工作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考试被城区学校或开发区实验学校选聘的教师,不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如果聘用单位没有和本人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相对应的岗位空出,将应聘该单位空出的低于本人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岗位,并兑现应聘岗位工资。
八、纪律要求
本次选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从严查处。监督电话:0516-86626258(邳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政策咨询电话0516-86288837(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6626217(邳州市教育局)。
本《公告》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 州 市 教 育 局
2016年8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