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年龄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