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财务人员公告规定,玄慧楠等11名同志经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在编教师;高瑜蔚等70名同志经初试、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人事代理教师;颜霞等2名同志经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人事代理财务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16年8月19日—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到受理部门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0533-3581545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0533-3586123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