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考察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内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再定。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报名人数较少时,招聘领导小组有权简化考试内容、聘用程序。
5.实行报考岗位到园,以义和镇各园设置岗位为前提,按照岗位数,在报考义和镇各园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向低分选取至需要名额。最后一名或几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按照学历、本专业资历、年龄的顺序取舍。出现人员缺额的各园,在征求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从相邻各园考生中的优秀者按成绩调剂。考察对象按招考指标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相应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