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计划招聘数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若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71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按东河教发[[2012]10号文件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金。
3.聘期内,发现所聘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甚至出现违规违纪、不服从管理、发生责任事故等情况,幼儿园有权随时解聘。
2016年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非公办幼儿 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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