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1)应聘英语、计算机、物联网教师面试内容为说课(包括现场书写教案)。
(2)应聘烹饪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内容为说课(包括现场书写教案)和技能操作。
4.面试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有关规定施行。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