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表演(器乐方向)9人:
软乐(高胡、中胡、二胡、扬琴、电子琴、笙)5人;
打击乐(司鼓、锣、铙钹、梆子、小锣)4人。
2、表演(戏曲表演)14人:
男演员7人(须生2人;小生、武生、丑、净、武功演员各1人);
女演员7人(青衣2人;花旦、闺门旦、老旦、刀马旦、彩旦各1人)。
3、剧务3人:
舞美师、音响调音师、大衣箱各1人。
4、文职1人: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第十六条规定“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原则引进专业人员”的精神,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但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