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四平调戏曲艺术,形象好、气质佳,思想品德素质良好。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业务条件:
(1)表演(戏曲表演)需中专以上学历,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需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28周岁以下。
(2)原金乡四平调剧团人员,能胜任演出任务,年龄在65岁以下。
(3)县内外各剧团的演职人员,没有学历但具有3年以上戏曲表演工作经历的人员(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和有3年以上戏曲乐器伴奏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也可应聘,或者戏曲表演艺术水平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
(4)剧务人员要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明(或专业学习证明),不能提供职业资格证明或学习证明的,要提供至少2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历证明。
(5)文职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年龄为3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