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学历学位、户籍条件
1.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本科学历报考者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者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者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30日后出生)。
2.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具备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的高层次学历者如以低学历专业报考,需符合低学历报考年龄、户籍等相关要求。
3. 2014、2015、2016届本科学历报考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不限户籍。2013届及以前本科学历报考者须持有徐州户籍或为徐州生源。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停考期的人员;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学生;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