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个人档案中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学历学位、身份认定等资料及是否有处分记录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4日。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9月5日到市纪委组织部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9月6日。
2.开考比例: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报考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3.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