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和体检(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4日)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在“安辑廉线”和“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并在“安辑廉线”和“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顶岗试用3个月。
(七)调动
综合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顶岗试用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