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彭泽县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审查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799 次 日期:2016-08-24 16: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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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彭泽县面试岗位和不面试岗位放弃体检后递补拟入闱体检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已结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入闱体检考生组织统一体检,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的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8月26日(周五)8:30,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彭泽县卫计委一楼大厅(彭泽县山南新区双峰大道)

四、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五、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体检须于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8:40仍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数日请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注意清淡饮食。

3、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4、女性怀孕者请在B超检查前告知主检医师以后加做子宫B超,明确怀孕者可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

5、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及体检费230元。

6、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联系电话

彭泽县人社局:0792-5666535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3日

附:入围体检名单

序号 姓名 报考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1 石雨鑫 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计算机管理员 100430007
2 张存欣 彭泽县乡镇司法所 乡镇司法员 100430012
3 杨浩宇 彭泽县工业园区环保分局 环境监察 100430019
4 文玉环 彭泽县劳动监察局 工作人员 1004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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