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9月 2日到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月4 日上午9:00至11:30(应试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笔试地点:市质监局办公大楼(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人事考试网、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予以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