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迁市泗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泗洪县人民政府 阅读:953 次 日期:2016-08-25 11: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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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需求,提升开发区企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结合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实际,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为泗洪县鑫隆资金担保有限公司、开源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12名。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间),特别优秀(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类或财务财会类专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10)考生与招聘单位(鑫隆资金担保有限公司、开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请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经济开发区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泗洪风情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3日。

2、报名地点:泗洪县衡山北路17号,泗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4楼415室,联系电话:0527—86202566。

3、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泗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由泗洪县经济开发区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笔试费用100元/人。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请广大考生注意并互相转告。

3、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由泗洪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现在泗洪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人员优先。

2、体检工作由泗洪县经济开发区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参加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开发区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

3.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4.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0527—86202566(开发区组织宣传部)

2、监督电话:0527—86201572(开发区监察室)

附件:泗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泗洪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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