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公共基础课 | 1 2 3 4 5 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基础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基础会计学 |
2 4 4 4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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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 | 7 8 9 |
经济学原理 管理学原理 中国税制 |
6 6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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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10 11 12 13 14 |
区域经济学 环境与资源经济学概论 旅游经济学 市场营销学 可持续发展导论 |
6 6 6 6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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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课 | 15 16 |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概论 英语(一) |
4 7 |
任选一门 |
总计 | 74 |
说明:
1、本专业必考14门,选考1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4分。
2、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按原计划考试过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