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基本条件外,公务员职位还应符合:
各县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人员,或各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职、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符合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的条件、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
(二)除基本条件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还应符合: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各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
(三)除基本条件外,事业职位还应符合: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各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中担任管理七级职员及以下职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编制经费类型应与报考职位要求的经费类型一致。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