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在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按规定时间(上午面试的考生于7:55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3:15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一号楼6楼报到。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等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对违规携带或使用上述设备的,将予严肃处理。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报到后,通过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备课及面试。
六、8:20备课开始,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备课结束后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七、备考室统一提供笔、纸张和课本,考生不准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考室。考生离开备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包括说课稿)进入面试室。
八、考生必须以普通话说课和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九、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十、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十一、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领取成绩通知书后带齐随身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十二、抽签号靠后的考生由考场统一安排午餐,不得离开考场外出就餐。
十三、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严肃处理。
十四、考试总成绩请留意龙湖区政府网及龙湖教育信息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