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后,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与福地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总工会备案。
(一)使用方向
主要派遣工作地点为福山区辖区内各镇街工会,具体岗位由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选择。
(二)管理模式
被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内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由福山区总工会负责。被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区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可统一调剂安排任用。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福山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