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1.招聘按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2倍及以上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足招聘职位计划数2倍的,只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经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