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室:
接滨州市就业办公室通知,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年度人事代理和合同制人员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职称系列范围
1、卫生系列副高级,档案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工程系列中级。
2、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如会计、统计、计算机等系列)。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同时具备“和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档案存放于滨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三个条件。
2、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继续教育证书中记载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内容、学分等基本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今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须报送经政府人社部门验审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参评任职年限、学历条件
1、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
2、档案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工程系列中级职称:
档案系列: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二年左右;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二至三年;或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五年以上
图书资料系列: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两年左右;或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馆员二至二年;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四年以上者,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或其它某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根据工作需要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文),经考察证明能够承担馆员的职责。
工程系列: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评审表》原件1份。(组织人事处领取)
2、《评审简表》一式3份(限卫生系列,组织人事处领取,原件)。
注:(1)《评审表》和《评审简表》属存档材料,手工填写;
(2)签署意见部分及年月日必须填写,不得空缺。
3、《一览表》高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13份,A3纸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自行填写打印)。
注:实行网络化申报的需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生成的一览表。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格式见模板)、任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以及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材料原件,并按装订材料目录格式(附件1)顺序粘贴装订。其中,报送科研成果及奖励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不超过3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信网上具有验证功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8、《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9、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复印人,组织人事处协助复印)。
10、城市医务人员须呈报《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城市医生免于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审核表》(医疗副高必需)。
11、根据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情况,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情况表》(附件2)1份。
12、申报人员要在材料袋封面上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呈报部门、申报系列、拟晋升职务、报送材料数量及单位性质等(组织人事处领取)。
四、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务必于2016年9月6日携带毕业证明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至新办公楼302房间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543-3256509
组织人事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