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
2.视野开阔、思维活跃、勇于创新,具有扎实的政策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分析研究能力,能熟练操作有关办公软件;
3.报考文稿工作人员职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从事文稿工作2年以上;报考信息工作人员职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副职以下职务(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2014年9月(含)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除试用期外,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特别优秀的工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长期加班。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等有关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