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证件照4张(1张贴在报名表“照片”处,另外3张贴在报名表上方“贴照片”处,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②《2016年秋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③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 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 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东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9月9日在如东教育网(www.rdedu.net)、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16年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409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4)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如东县教育局通知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9月10日下午2∶00~5∶00。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409室)。
(5)根据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