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二)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人员需济南市长清区户籍。
(六)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或获得市级以上工会表彰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2、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