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沂源县常住户口 (2016年9月2日前取得),应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日以后出生);
5、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6、从事工会工作10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体从事工会工作证明由沂源县总工会负责审核并开具。
普通全日制在读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