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和天津市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政策
2016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行原人事部和我市有关政策,评审范围、评审标准、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开展系列(专业)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评审工作要坚持评审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评审质量。维护评审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时间安排
1、自8月28日起,2016年拟申报工程、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从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下载申报材料和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3、9月8日拟申报人员交齐所有申报材料及评审费、照片等(评审材料要求附后)。
4、9月12日上午9:00在行政楼一楼会议室申报人员逐一进行个人述职(述职内容要求附后,并附述职PPT文件讲述)。
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投票表决。
5、9月13日至9月19日申报人情况公示7天。
6、9月21日报渤海轻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