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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