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我院通知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每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应聘教学岗位人员还须进行试讲。
㈣组织考察:组织人事处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㈤身体检查:通过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体检报告,过期未交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㈥公示: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将在“21世纪人才网”以及学院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㈦聘用: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