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核,现就2016年我县畜牧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
吴国宏、张顺、陈俊锋、张健、占硕丰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日上午。地点: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体检科。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近照一寸像片一张。
2、参加体检人员每人体检费230元,费用自理。
3、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参加体检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报到集合,将视为自动弃权。请各位考生按时间安排务必于早上7点半前到达指定地点。
5、参加体检人员应听从统一安排,体检时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允许考生朋友及亲属进入体检现场等影响体检工作正常开展。否则,视为违纪处理,取消考生体检资格。
特此公告。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